发布时间: 2019-01-22 阅读次数: 20764 次
办理事项 | 所需材料 | 备注说明 |
档案查询 | 1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。 | |
提取档案 |
1、提档信或商调函原件; 2、提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 3、非本人办理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 |
1、提档信或商调函必须是原件且要求具有存档资质的地方开具(抬头可开至:新万博平台); 2、单位代理人员另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。 3、如果党员关系或者户口在我中心,需要先办理转出,再办理提取档案。 |
档案材料鉴别和归档 |
1、需并入的材料; 2、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 |
1、如需替换档案内材料,必须附带需替换材料的证明信; 2、普通高校后补入的材料,需要由原学校密封、盖章。 |
单位查阅档案 |
1、阅档介绍信原件; 2、阅档人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一份。 |
阅档信上必须明确阅档人的姓名和被调阅人的姓名。 |
复印(借出)档案材料 |
1、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 2、需复印(借出)材料的介绍信; 3、非本人办理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 |
介绍信上明确因何原因复印(借出)和需复印(借出)具体材料名称; |
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、经历、政审、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|
1、相关的政审表格; 2、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; 3、非本人办理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 |
若档案内无相关信息证明材料需存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入档案 |
依据档案出具公证证明 |
1、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表格; 2、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; 3、非本人办理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 |
若档案内无相关信息证明材料需存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入档案。 |
接收自带档案 |
1、毕业证或者报到证; 2、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 3、非本人办理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 4、档案密封盖骑缝章; 5、档案转递通知单。 |
档案接收范围: 1、天津生源或者天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; 2、双外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天津单位工作证明或者劳动合同。 3、档案转递通知单在有效期内,抬头开至我中心。 |
职称申报 |
1、初级职称聘任; 2、中级、高级职称评审。 |
详情请登录www.chilipods.com网站内人事代理专栏查询相关通知,通知内有相关表格下载的附件; |
社会保险代理 |
1、新参保或者续缴保险的,可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直接到和平社保中心办理即可; 2、保险转出:涉及养老保险手册在我中心的,携带身份证取出;没有养老保险手册的,直接去和平社保中心办理即可。 |
保险缴纳每月1号-15号办公;保险转出每月26号-下月15号办公; |